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从朝鲁更换为高振宇,经营期限从2025年12月变更为长期,并进行了一批高管更替。
高管更替方面,朝鲁、陈明博、杜延东、郭世龙、李红梅、张永6人退出高管行列,新进入高振宇、王萌、张长生、张根平4人。
值得一提的是,与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一同发生主要人员变更的还有其子公司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呼和浩特投资公司”)。
其中,与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一致,呼和浩特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从朝鲁变更为高振宇。此外,赵建平、李峰退出呼和浩特投资公司高管行列,新增高振宇担任董事长一职、李红梅担任监事一职。
对于此次人事变动,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表示,集团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兼任相关管理办法。同时,本次变更彻底解决了投资公司董事长名义和实际不匹配的遗留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官网信息显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前身是呼和浩特金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5日,2010年,公司以母公司身份更名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全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托管、产权管理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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