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梅耀军: 服务人民,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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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耀军在工作中。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内蒙古公安机关25名民警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今天,让我们走近“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获得者——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梅耀军,学习他的先进事迹。

从警30年,梅耀军的心始终在群众身上,致力于打击犯罪、公正执法,是百姓心中的好警察。

从纷繁复杂的往来账目中发现破案线索,在海量数据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在经侦工作的1000多个日日夜夜里,他行程30多万公里,前往全国100多个市县,用过硬的警务技能、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侦破了非法经营、涉税、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7年梅耀军主办侦破公安部督办的传销活动案,查实下线人员5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消除了社会影响,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没有硝烟的经济犯罪侦查战场上,他用勇气和智慧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耀军队长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非常认真,非常细致”,这是身边同事、督察法制大队民警王德志对他的评价。2018年,刚刚从经侦大队到督察法制大队任职的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执法督察和维权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正一反,缺一不可,为的是确保公安队伍肌体健康,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这句话既是他刻在心里的承诺,也是执法监督的标尺。在工作中梅耀军铁面无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对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出现的过错毫不留情,直指要害,让民警心服口服。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他始终做到受理1件,及时调查处理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公安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引发的投诉,他总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梅耀军带领全体督察民警先后办理各类投诉案件30余起、督导检查基层单位160余次,查纠存在问题120余件,现场整改120个,限期整改80个,下发督察建议书20份;通过网上督察共发现问题20起,制发通报20余期,并全部进行了整改。

尽管岁月在梅耀军的脸上刻下了风霜,但他爱民、为民的初心始终未改,他将继续在从警之路上拼搏奋进,为内蒙古公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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