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兴安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公告!

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 告

(2022年第13号)

9月11日,乌兰浩特机场在查验核酸证明时发现一名旅客(王某)私自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事发后机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其移交至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处理。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旅客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针对以上情况,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各地各场所做好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篡改个人信息、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所有盟外来(返)人员入盟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如实报告行程信息,如实提供核酸检测证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同时,社区(村嘎查)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建档。

三、“一场两站”要严格落实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温、扫(查)码、落地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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