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中院“六项举措”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乌海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六项举措:

一是迅速掀起学习热潮。2月16日,乌海中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及招商引资大会会议精神。2月18日开始,召开4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读书班活动,迅速把干警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中院召开党组会,组建“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为做好优化营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要求职能部门提前谋划,先行一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干警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妥善审执各类涉企案件。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有效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破产案件审理。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考核和指定制度,夯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的基础。

五是建立健全企业联系点制度。开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个一”活动,即: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对口联系一批骨干企业,帮助解决涉法问题;每年至少为辖区骨干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堂法治课,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营企业调研,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剖析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涉法风险。

六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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