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返校复课的通知

根据包头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实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经自查评估合格,报请属地指挥部同意后,中小学校(包含中职)5月5日可以返校复课,幼儿园5月6日可以返校复课,职教园区内的中职学校按照4月20日市教育局印发的《调休通知》5月7日可以返校复课。

为确保师生健康、安全返校,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是复课前要对教室、宿舍、食堂、活动室、图书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三是复课前要对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和教师,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四是市外返校师生员工应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29日发布第13号公告各项要求,提供48小时2次(2次检测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可入校。

五是返校后学校全体师生及员工,实行每天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20%,确保该人群每周核酸检测全覆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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