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放射诊疗相关规定 包头市三所医院集中被通报

摘要:近日,信用中国内蒙古集中通报了包头市多家医疗机构,其中包括两所三级甲等医院和一所三级乙等医院。三家大型医院均因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近日,信用中国内蒙古集中通报了包头市多家医疗机构,其中包括两所三级甲等医院和一所三级乙等医院。三家大型医院均因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收到四张行政处罚单,涉及放射科、血液科、体检科、耳鼻喉科。放射科一室在对患者拍摄胸时,未对患者和其陪护人员进行放射防护,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被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耳鼻喉科因未对消毒后的喉镜、气管镜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被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元;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未备案违反《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医学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被罚款并警告;血液科实验室布局流程不符合生物安全管理要求违反《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被警告。

三级甲等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因放射科未给受检者使用放射防护品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罚款3000元并警告;因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未备案被罚款并警告。

三级乙等医院包头市第四医院因放射科未给受检者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被罚款。2020年该院体检科正在使用的DR机未在《放射诊疗许可证》上登记备案,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被罚款2000元。

据了解,《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是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完)

编辑/CmsTop
内蒙古综合新闻网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的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内蒙古综合新闻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