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基层“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大家好,我们是东胜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近期以匿名的方式反映原村支书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侵占村集体土地的问题,现已调查处置完毕,根据工作实际,我们今天在村“三委”会上予以答复反馈......”,第五纪检监察室在办结一起基层“微腐败”案件后,及时向村民代表进行集中反馈。

今年东胜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了有关匿名反映某镇某村原村支书刘某某侵占村集体土地损害村民利益的问题线索,经精准分析研判为基层“微腐败”案件,信访室优先处置分办,相关纪检监察室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案件快查快结,同步启动矛盾化解工作,最终群众对反馈结果均表示满意。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监督行动中,东胜区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整合办案资源,全力清扫基层“微腐败”,信访室对问题线索“即收即转即办”,形成一案一专班、每周一调度、包案领导“蹲点式”指导、信访室定期督办、室组地联动办案的工作机制。在加大“微腐败”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同步启动矛盾化解工作,注重结果反馈,完善“双公开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针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调查组和包案领导与反映人见面,面对面反馈办理结果,讲解政策、纪律法律要求,争取反映人的理解和认可。对于匿名的举报线索,及时在相应范围召开党员大会或“三委”会议予以通报查处结果,听取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诉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化解”的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镇、街道、主体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化解方案,确保“微腐败”案件案结事了,全部清零。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主体单位规范基层“微权力”,完善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度,让“微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持续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分层级、分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苏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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