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优化城市道路 保障市民便捷出行

锡林浩特市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大草原腹地,是锡林郭勒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草原明珠”的美誉。曾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市。

2020年,锡林浩特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自2021年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委、政府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载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塑文明之形,铸文明之魂,不断书写北疆亮丽风景线的新篇章。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持续有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锡林浩特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指挥,抽调精干人员设立专业工作组,组成自上而上的工作网络。领导班子全面动员,各部门分工明确抓落实、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营造出合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功能。锡林浩特市为努力夯实文明城市的创建基础,2021年对城区内城市道路破损路面、人行道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对裂缝进行灌缝养护维修,对交通标线进行改造,对路灯进行新装、维修、节能改造,对便民市场改造,对防护栏绿化围栏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锡林浩特市全年铺装道路面积7.28万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翻修2.06万平方米。完成小街巷改造7条,人行道改造4条。实施市政维修及亮化工程,累计修补城市道路沥青路面2.3万平米,道路灌缝7.2万延米,人行道维修维护1万平米;累计铺装面包砖6000平米,铺装石材5300平米;施划停车位1358个,累计冷喷划线1100余平方米,冷喷双层划线197余平方米,热熔划线3.8万平方米,刻槽1.3万平方米;车辆禁行锥安装650个,安护栏校正维修2800米,处理路面塌陷15处;新建217个路灯,优化智能路灯3195盏,提升路面亮化情况10.85公里。共计投入资金2900余万元。

锡林浩特市将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交通系统、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道路,加快城市经济发展,保障市民便捷出行,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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